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党员的工作,推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进程,溧阳市积极借鉴基层创新成果,立足关口前移,严把三个环节,全面推行“两推一审”制。
一、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产生入党积极分子
通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推荐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一是条件审核。对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支部审核,确定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初步名单。二是党员联名推荐。经申请人所在党小组10名以上党员联名推荐,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三是群众推荐。组织部分村民代表召开群众推荐会,经半数以上与会村民代表同意的建议人选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四是党员大会票决。被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经党支部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二分之一,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产生发展对象
根据党员发展计划,在培养考察期满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推荐产生的方法步骤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产生基本相同,即对按规定程序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联名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票决的方法产生发展对象预备人选。
三、支部审定并公示
对联名推荐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要求党支部严格对照程序,认真审定把关,并将推荐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进行公示。若有党员、群众提出疑义的,党支部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耐心地做好答复、解释工作;若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确实不符合条件,应取消其资格。经推荐、审定、公示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要求党支部分别确定两名党员进行结对联系,负责对他们进行培养和考察,端正其入党动机。对没有被推荐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帮助他们找出差距和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