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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突出“四抓”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发布日期:2006-10-17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抓源头、壮大基础。根据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培养发展方法上,积极主动地挑选对象进行培养,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不断拓宽来源渠道,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二是抓重点、改善结构。着重培养发展生产一线的工人、知识分子和35岁以下青年及妇女,尤其是社区干部、农村“双强”能手、优秀共青团员、教学骨干、企业技术骨干、行政管理骨干和优秀妇女等对象。目前,全区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占69.3%;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7%;农村“双强”能手、企业技术骨干、行政管理骨干、教学骨干占84.2%;妇女占65.3%。

  三是抓培训、提高素质。举办每年一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建立起集中培训、分组讨论、书面测试“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另一方面加强对他们进行实用技术、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

  四是抓制度、确保质量。严格公示制。实行“三公示”,即对发展对象确定前要公示,预备党员确定前要公示,转正前要公示,以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推行票决制度,要求各支部大会在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让每个党员充分表达真实意愿。完善考察制度。把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正确、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工作表现是否突出、遵纪守法是否自觉、对待利益关系是否正确处理,能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内容作为发展党员的考察重点贯穿始终。建立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对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或发展的党员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取消党员资格,并严肃追究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有关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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