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近期,溧阳市南渡镇党委从规范村务公开入手,按照“依法真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推行了“四个统一”,对村级事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时间、程序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要求,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的职能行为,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坚实基础。
一是统一公开内容。结合村级工作的具体实际,该镇设定了“政策法规信息栏、财务公开栏、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栏、计生公开栏、信息反馈栏”等专题栏目,涉及了农村生产、生活、村务管理多个层面,对村务公开内容进行明确规范。
二是统一公开时间。该镇规定常规性村务公开每年必须公开4次以上,凡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和热点问题随时公开,对其中的重大事项,分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真正做到经常性工作每季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统一公开程序。村务公开方案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然后由村“两委”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开。村务公开后,村委会利用会议、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同时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通过村务公开,既让村民知道村务的决策情况,又让村民知道村务的实施过程,还让村民知道村务的办理结果。 四是统一检查考核。该镇专门成立由纪委、组织科牵头的村务公开检查小组,每季度对各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镇党委明确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对村级班子考核的范畴,实行村干部责任制,并直接与村定额干部工资挂钩。凡未按要求的时间、期数、内容和程序实行公开的,一律扣减分值,并在全镇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