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2025年6月28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工动态 >> 要闻导读 >> 内容
 
发展与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永恒主题
发布日期:2006-12-09   浏览次数:115  字号:〖
 

转自组织人事报


  在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今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战略部署。站在时代的高度,《决定》昭示我们,发展与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永恒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追求社会公平,是中国共产党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必须长期肩负的历史使命。

  科学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

  发展,顾名思义,是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引申到人类社会,发展是指社会从贫弱到富强、从愚昧到文明、从集权到民主的由低级向高级阶段的变化过程。在今天的中国,发展特指我国从贫穷落后走向现代化的变化过程;科学发展则表明我们的社会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不断趋向和谐的发展。历史经验表明,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古往今来,贫困是社会不和谐的主要根源。在人类历史上,许多社会矛盾是由于社会资源不能充分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而引起,而社会资源不足则源于社会发展水平的低下。马克思曾经指出,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就只会有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然重新开展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在20多年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保持了社会的总体和谐安定,尤其是当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政治动荡甚至国家解体的时候,我国经受了严峻的政治考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飞跃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这是我们党科学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也是我们党未来必须始终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

  在新世纪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基本前提。考察当今现实,由于我们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仍然是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具体表现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不同阶层利益、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和人与自然环境不协调等矛盾。由于五个矛盾的存在,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社会保障能力不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事业欠账较多,就业形势严峻,环境资源状况堪忧,社会利益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增多。现实表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因此,我们只有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紧紧抓住发展不足这个主要矛盾,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日益雄厚的物质文化基础,才能以日益充裕的财力缩短区域、社会阶层、群体和成员之间的差距,更好地实施社会保障,发展公共福利事业,为社会成员提供享受与发展的机会和条件,从而使全体人民真正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

  追求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之举

  考察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我们就会发现,社会公平状况与社会和谐程度息息相关。当社会相对公平时,社会各阶级、阶层和社会成员就能够和睦相处,社会矛盾就比较缓和,社会就相对和谐。相反,社会不公平程度加剧时,社会成员关系必然紧张,社会矛盾必然凸显甚至激化,社会冲突增多甚至出现动乱,社会和谐就难以实现。

  毋庸讳言,由于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社会公平状况在今天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公平程度仍然任重道远。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利益格局伴随体制改革的深化趋向公平合理,社会保持了总体的和谐稳定。然而,由于复杂原因的存在,社会不公平现象也凸显出来,贫富差距在城乡、区域、行业和阶层及成员之间逐步拉大,甚至在某些区域和阶层之间过于悬殊,尤其是基本生活不能完全保障的城乡贫困群体仍然相当庞大。这些社会相对不公平导致社会矛盾显现化和对抗性趋向增强,并在一定条件下以激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社会相对不公平的存在,成为社会不和谐现象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成为实现社会和谐的“瓶颈”制约因素。

  可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人民所需要的“蛋糕”做得越来越大很重要;追求社会公平,把这个越来越大的“蛋糕”分得越来越公平同样重要,有时甚至更为重要。当今中国,我们要实现社会和谐,当务之急和长远之计是通过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解决以收入分配不公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不公平问题,建立相对公平合理的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获取机制,把人民所需要的“蛋糕”分配公平,逐步实现中国社会的相对公平,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群众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社会冲突、摩擦才能减少,社会利益矛盾才能缓和乃至得到有效化解。

  实现科学发展,追求社会公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如前所述,科学发展与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永恒主题。在实现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同时肩负起实现科学发展,追求社会公平两个历史使命,并为此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不懈努力。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日益充分的物质文化基础。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始终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的战略机遇期,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不懈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

  ———继续坚持效率优先,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日益强大的内在动力。坚持效率优先,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最广大人民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才有用之不竭的内在动力。因此,我们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绝不是要放弃效率优先的原则,而是要进一步消除平均主义残余,使效率优先落到实处,使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者获得有差别的应得收益;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增强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在出台新的改革政策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是否能够调动社会成员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是否有利于社会成员聪明才智的充分施展,最大限度提高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的效率,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将追求社会公平付诸行动,努力消除社会不公平现象,为实现社会和谐创造日益良好的基础条件。我们要更加重视公平,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消除产生分配不公的不合理甚至非法的因素,逐步建立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在内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为全体人民谋取合法利益创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平等施展聪明才智的均等机会、环境和条件。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调节区域、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需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生存发展最基本的保障。

  ———坚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体制和制度保证。应当承认,我们今天存在的许多发展不科学、社会不公平乃至社会不和谐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体制改革的滞后,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公平乃至社会和谐,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获得体制和制度上的保证。为此,我们要通过体制改革的协调推进,形成公平正义的,能够激励社会阶层、群体和成员致力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获取机制;形成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杜绝平均分配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可能,保证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得应有的社会利益,从而不仅使我们这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蛋糕”不断做大,而且要使“蛋糕”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政治保证和力量源泉。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实现科学发展,追求社会公平,达到社会和谐目标,环境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我们党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和展示自身的先进性,需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为此,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宗旨教育和执政意识教育。同时,加大“问责”力度,从内外约束两个方面促使他们着力解决社会发展与公平面临的突出问题;要以党的先进性和高超的执政艺术,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人民投身发展、支持改革、维护和谐的积极性,使坚持科学发展,追求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理想目标获得无穷的力量源泉。

(作者系河北省社科院党组书记、院长)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26527897 当日访问量:600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