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促进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营造安定团结、政通人和的良好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要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要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他们春节前拿到应得的报酬。认真落实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 要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一律不得用公款搞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要重申并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收送任何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各市、县(市、区)机关和基层单位一律不得到省级机关请客送礼。 要努力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要认真组织好商品采购、调运、投放和销售,增加服务项目,保障市场供应,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要加强文化、音像和娱乐市场管理,依法打击利用和针对互联网的违法犯罪活动。 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地各单位要以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为重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交通、消防、旅游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铁路、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春运”工作。节日期间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制定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严打”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有效预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化解不安定因素,有效预防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坚决防止来省进京集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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