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是反映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好坏的一面镜子,是体现机关办事效率高低的一把标尺,更是彰显区域发展环境优劣的一个风向标。近日,天宁区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推进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天宁”为主题,拉开了该区2007年“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序幕。
据悉,该项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贯穿2007年全年。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月-3月)。主要是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集中辅导、一次作风建设大讨论、一次问卷调查和一次领导干部访谈,为开启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月)。重点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设立投诉箱等形式,查找“不愿为”、“不能为”、“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政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和绩效考评制等九项制度,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从转变机关职能、规范公务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和提高办事效率四个方面,强势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致力于建设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为民的机关作风。第三个阶段为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由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结合平时考查组织不定期“一日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根据年度完成目标情况进行实绩考核。对年度排位后退较多或经查实机关作风确实存在较大问题的部门,由区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另外,该区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区级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建立起效能监察“销号整改”工作责任制,要求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具体负责人负责跟踪问效,实行“改一销一、不改不销”,对整改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跟踪督查制、整改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确保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