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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促进机关作风切实转变
发布日期:2007-04-24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为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的全面落实,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创造更优、更好的环境和氛围,常州市委就健全和完善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促进了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长效机制的基本内容

  1.建立专项行动制度。每年确定一个作风建设的主题开展专项行动。2006年重点围绕“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这一主题,确定专项行动内容,开展服务创优活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着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使专项行动过程成为改进作风、提升机关形象的过程。2007年将对窗口部门和机关职能处(室)进行评议,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中梗阻”问题。

  2.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投诉受理制度。把投诉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公布于众。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坚持把作风建设投诉与行政效能投诉相结合、与信访投诉相结合,认真分析梳理、指导整改、督促落实。适时公布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100名政治合格、作风正派、热心监督员工作的人员担任监督员,向工作部门反馈他们在与机关部门接触过程中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三是优化设置监督点。在辖市区设置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点。扩大监督范围,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敞开大门、走出机关,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服务对象中去,让一线基层和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准确、便捷的反映上来。四是实行举报查实扣分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或监督员明查暗访查实的问题,除责令单位(部门)整改外,每查实一次,扣除其单位(部门)“综合满意度”0.05个百分点。

  3.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一是社会综合评议(分值占60%)。发放10000份《评议表》,请多个层面的评议人员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并根据分组情况,对参评对象、参评系数权重作适当调整,使评议结果更趋客观、科学。二是作风建设监督员评议(分值占20%)。定期和不定期的安排监督员到各单位(部门)进行明查暗访,特别是对有群众投诉举报的单位(部门)进行查访核实。全年组织监督员集中督查不少于4次。三是组织考核评议(分值占20%)。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市人事局、市目标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分别对各单位(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承诺兑现、服务到位、依法行政、创新创造、工作效率、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评,并综合运用在机关部门中开展的“优质服务、创优环境”评优活动的考评结果。

  4.建立适度的奖惩机制。一是与评先评优挂钩。各组作风建设考评前10位的单位(部门),作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优秀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并向社会公布;各组作风建设考评达不到前15位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优秀班子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各组作风建设考评最后2位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二是与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各组作风建设考评前3位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当年可定为优秀公务员,本单位(部门)优秀公务员的比例可达15%;各组作风建设考评最后1位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本单位(部门)优秀公务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0% 。三是与单位(部门)和个人奖金挂钩。各组作风建设考评在前3位的单位(部门),在全年目标管理基本奖的基数上,奖金上浮30%;各组作风建设考评在后10位的单位(部门),按基本奖发放;其余的单位(部门)在全年目标管理基本奖的基数上,奖金上浮20% 。

  二、长效机制促进作风建设工作的整体转变

  由于建立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围绕这些机制的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作风建设工作的格局发生了整体性的转变。

  1.工作方向由单向转为多向。在没有建立长效机制以前,对作风建设没有系统的规划,工作往往只着眼于一点,从政务公开,到行风评议,几乎都是“单打一”,希望通过一个单项的工作来解决机关作风问题,这些活动的收效不很明显。长效机制的建立,则对机关作风建设这项系统工程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从运作、监督、激励等多个方向、多个角度发力,实现了作风建设由点到面、由单向向多向的转变。

  2.工作重点由结果转向过程。建立长效机制以前,作风建设的抓手及落脚点都是“万人评议”,希望通过这一抓手使作风建设既解决作风建设中的问题,又起到评价作风建设成效的作用,这种重结果评价轻过程建设的理念忽视了作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性,忽略了解决存在具体问题的重要性。建立长效机制的目的就是着眼于解决影响机关作风上的各个环节的问题,只有解决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机关作风的转变才会变成可能。

  3.工作抓手由粗放转向集约。长效机制的建立,也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由只注重“万人评议”这种粗放式的工作方式,向注重实实在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转变。之前工作部门主要抓集中评议阶段工作,各机关部门如何查找问题、如何整改都是各部门自己的事情,工作部门不作具体要求,由于监督机制的建立,工作部门对各机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通过监督、检查等手段促使其开展相应的工作。

  三、新机制为作风建设带来明显成效

  1.各机关抓作风建设的主动性显著增强。各单位各部门都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解决在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到辖市区、基层单位和企业征求意见;有的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问卷调查;有的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作风建设大讨论;有的聘请监督员,召开服务对象、企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单位在辖市区和基层单位设立信息点,开通投诉电话、服务网站。各单位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达1400余条。各部门各单位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间,一项一项抓落实,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梳理归类,查问题、找原因、订措施。据统计,去年列入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达1817条,其中已整改的1628条,正在整改的186条。

  2.机关效能明显提高。各单位各部门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努力解决影响机关效能的体制性障碍。到目前为止,许可事项已进服务中心176项。其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新进中心许可和非许可事项29项;优化、明晰、简化审批流程事项212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许可和非许可事项21项;38项许可事项中的166个子项办理时限累计由原来2356个工作日压缩到1252个工作日,减少了1104个工作日;45项非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中的57个子项办理时限累计由原来1609个工作日压缩到873个工作日,减少了736个工作日;许可和非许可事项的“集中办理度”和“流程优化度”均有明显上升。

  3.作风建设成效得到认可。针对2006年作风建设工作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普遍感受到了一年来市级机关作风的不断转变。认为今年市级机关开展“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取得效果“明显”和“较明显”的占68.20%,认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好”和“较好”的占71.82%,认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高”和“较高”的占65.74%,在公开办事程序上“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76.15%,认为“能”和“基本能”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占83.16%。而认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不存在”和“有好转”的分别占到23.09%和53.29%,在不按标准收费或乱收费或搭车收费问题上认为“无”的则占到知情者中的90.74%。企业管理人员中认为宁静生产日“能执行”和“基本执行”的占到知情者中的95.9%。而且,部分调查者在意见栏里表示,通过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可以明显感受到机关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上的转变,甚至对有关部门进行点名表扬。在2006年度“万人评议”中对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是:满意率为98.45%,比2005年的95.85%上升2.6个百分点;综合满意度为90.73%,比2005年的80.43%上升10.30个百分点(社会综合评价满意度比2005年上升7.9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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