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竹箦镇党委以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通过推行和强化以下“四项制度”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公开承诺制。每逢新年度工作开始,均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代表村“两委”,向全体村民公开承诺当年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民主监督制。一是坚持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按期集中办公,规定村干部每月至少有5天时间都要集中到村委办公室公开办理村务,并对执行这项制度的情况实行考核监督。
考核奖罚制。对村“两委”班子承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分级和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兑现。年终对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村干部依法按章作出相应的处理。
定期审计制。通过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形式,对村“两委”干部承诺的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专项审计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主要建设工程等重大事项,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者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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