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村定额补贴干部规范化管理成果,吸引各类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最近,溧阳市决定调整村定额补贴干部财政转移支付标准,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适当提高农村定额补贴干部的报酬。即从2008年1月1日起,将全市的村定额补贴干部的财政转移支付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年7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00元,比原先提高了11.1%,这也是该市自2004年村定额补贴干部规范化管理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