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不断建立健全社区党内民主参与制度,推动了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完善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议制度。按照“三三制”原则(即每类代表各占三分之一),在部分社区试点建立了由社区党员代表,驻区单位党员代表和社区在职党员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召开。 建立社区党员代表建议回复制度。规定党员代表除每年至少向社区党组织提出1条有关社区工作的建议外,每季度在党员代表议事会议上,就自己认为比较重要的社区工作单独或联名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共同办理,采用个别反馈和公开答复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回复,保证建议和意见的落实。 建立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规定社区党总支每半年向党员代表议事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并由党员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对社区党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建立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定期向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了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 推行社区党务公开制度。社区党组织按照规范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的要求,将党内重大决策,党员发展工作,党费收缴情况及时公布,保证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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