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溧阳市在埭头镇先行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 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是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村级重大事务的一种决策方式。村级重大事务所票决的事项,除了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决策和议事方式方法的,其余当前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如土地征用、征收费的分配和使用,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村庄建设规划,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大额资金的使用,兴修道路、水利、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建设方案,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等共八类均纳入票决范围。除此之外,村党支部、村委会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票决的事项,也可作为村里重大事务进行票决。为保证此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溧阳市要求票决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进行,村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对票决程序、票决结果的公布与责任追究也都作了明确规定。 溧阳市通过部分村先行试点发现,通过实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大幅度提高了村级事务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增强了村民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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