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市委办、政府办联合转发了金坛市委组织部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从大学生村干部任职、合同、编制到人事、组织、户籍管理到生活保障、教育培训、考核都有详细的规定。其中生活保障章节不仅在工资、奖金、保险、车贴等6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还针对大学生在农村工作实际,专门增加1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住房公积金缴纳市财政则按照1:2.5的比例为他们配缴,仅此一项,市财政每年为每名大学生村干部就要多支出近万元。培养使用章节不仅丰富了“3+x”教育培训模式,同时也为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预留”了空间。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工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稳定了大学生村官队伍,营造了有利于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农村基层一线施展才华的良好环境。许多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都表示:《办法》的出台,让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我们一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扎根基层一线,加强实践锻炼,服务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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