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作用,戚墅堰区推行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新三会”制度,为改进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和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赋予了新内涵。
农村党组织生活“新三会”制度是指民情恳谈会、党员民主议事会、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会制度。社区党组织生活“新三会”制度是指党内情况通报会、党员民主议事会、党建工作民主评议会制度。非公企业党组织生活“新三会”制度是指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会、生产经营情况通报会、党组织建言献策恳谈会制度。“新三会”制度与“老三会”制度相比,更加突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更加突出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推行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新三会”制度,创新了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