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着力打造“一流干部队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常州市公推公选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推公选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共15名。其中,市级机关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8名,辖市区政府党组成员(正科职)7名。
(一)市级机关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8名: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粮食局副局长、市地震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各1名。
(二)辖市区政府党组成员7名:
金坛市政府党组成员、溧阳市政府党组成员、武进区政府党组成员、新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天宁区政府党组成员、钟楼区政府党组成员、戚墅堰区政府党组成员各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常国有企业等单位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基本条件、资格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市级机关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
(1)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有5年以上工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正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任正科职需满2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或担任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含已晋升为正科级职务)的,累计任职需满4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同时,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2)市妇联副主席职位:有5年以上工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正职以上领导职务,任正科职满2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同时,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3)其他市级机关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有5年以上工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正职以上领导职务,任正科职满2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同时,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2、辖市区政府党组成员:
有5年以上工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任正科职需满1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或担任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含已晋升为正科级职务)的,累计任职需满4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同时,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三)具体职位要求
1、市级机关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
(1)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在党委、政府综合部门从事文字写作、调查研究工作3年以上,文字综合能力强,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调研文章,主笔起草过综合类文字材料、领导讲话稿。中共党员。
(2)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业务,具有较强的管理服务能力、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中共党员。
(3)市司法局副局长:法律专业,有5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熟悉人力资源管理,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
(5)市粮食局副局长:经济、法律、物流、粮食工程等专业。
(6)市地震局副局长:熟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表达能力。
(7)团市委副书记: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中共党员。
(8)市妇联副主席: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党群工作经历。女性,中共党员。
2、辖市区政府党组成员:
(1)金坛市政府党组成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溧阳市政府党组成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武进区政府党组成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城建、交通、规划、旅游、金融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4)新北区政府党组成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乡镇、街道或从事法律、经济、科技、园区建设方面的工作经历。
(5)天宁区政府党组成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城建规划、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6)钟楼区政府党组成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乡镇、街道或从事经济、科技、园区建设方面的工作经历。
(7)戚墅堰区政府党组成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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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推公选程序
公推公选按下列程序进行:(1)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2)综合素质能力测评;(3)演讲答辩;(4)民主推荐;(5)组织考察;(6)讨论决定与任用。
(一)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面向社会发布公推公选公告。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3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人才市场一楼,北直街35号)。
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者省级以上条线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报名人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及现任职务情况(含任现职时间)证明1份;从网站下载并真实、准确、详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报名。
对照公告规定的条件资格和具体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素质能力测试。同一职位的参选人数与推选职位的比例应不低于4:
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空缺。
(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
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包括素质能力测试和资历评价两部分。素质能力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资历评价为对报考人员的学历、经历、考核奖励等情况量化评分。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和资历评价合成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总分。按照每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总分,从高到低遴选前4名初步人选参加演讲答辩。
素质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演讲答辩
各类职位按相关要求,分别举行演讲答辩。参加演讲答辩的初步人选凭演讲答辩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按抽签顺序逐一进行演讲答辩。组成专家考评组进行评分。
(四)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与演讲答辩一并进行。各职位初步人选演讲答辩结束后,参加演讲答辩会议人员对各职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演讲答辩和民主推荐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演讲答辩、民主推荐的结果,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在演讲答辩和民主推荐环节结束后,组织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位演讲答辩人选加试综合文稿写作,加试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
根据同一职位初步人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该职位考察人选,并予公示。
按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六)讨论决定与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任职前公示,按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市级机关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辖市区政府党组成员任期1—2年。
对经过考察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名单。
五、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推公选信息及相关表格下载可访问以下网址:
《常州党建》
《常州人事》
《常州人才网》
《常州考试网》
咨询电话:85680627,85680638
监督电话:12380
附:常州市2009年公推公选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常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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