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溧阳市在市级机关部门全面推行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制度,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大力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明确对象范围。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规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参照管理机关、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中层干部。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和出现空缺或新设中层职位的市级机关都应当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中层干部。对于极少数特殊职位不宜采用竞争上岗选拔的,须事先报请同意。
二是规范方法步骤。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竞争上岗的规定,结合该市实际,规定竞争上岗分为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推荐考察、决定任用、上报备案八个环节。
三是严格工作要求。思想上重视,要求市级机关把竞争上岗工作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方式。工作上高效,新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应在“三定”方案批准后1个月内完成本部门竞争上岗工作,其他部门应在竞争上岗结束一周内将竞争上岗情况上报备案。纪律上严明,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积极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予以严肃追究,大力推进竞争上岗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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