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高新区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今后凡提拔任用区级机关、镇、街道正科职干部,全部实行“四延伸”考察,通过延伸干部考察听取意见面,拓宽考察范围,进一步提高识人用人的准确性和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一是向基层一线延伸。在选拔任用区级机关部门的干部时,将考察了解的范围向镇、街道基层一线延伸,包括镇、街道的条线分管领导,对应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镇、街道主要领导。
二是向区级机关部门延伸。在选拔任用镇、街道的干部时,将考察了解的范围向区级条线部门延伸,包括区级机关对应条线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
三是向管理服务对象延伸。在选拔任用管理服务一线岗位的区级机关部门、镇、街道干部时,将考察了解的范围向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企业、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以及相关单位延伸。着重了解考察对象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四是向原工作单位延伸。考察对象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将考察了解的范围向前一个工作单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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