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武进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进一步整合监督管理职能,参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工作有关做法,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四加强一提高”联合督察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各镇、开发区、区级机关领导班子开展以“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效能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发展水平”为内容的“四加强一提高”联合督导工作。
联合督导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加强一提高”:一是加强班子建设。看单位如何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看能否做到顾全大局、促进发展,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分工负责,以及提升工作能力、推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看单位能否重视干部教育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从严管理队伍,提高队伍建设水平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加强效能建设。看单位是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实施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看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情况。五是提高发展水平。看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督导内容也可作相应增加。
联合督导一般安排7-10天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经区委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作适当延长。联合督导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一是启动准备阶段。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督导方案,与单位领导先行沟通,下发督导通知,准备相关材料;二是实施阶段。首先召开动员会议,会上由单位主要领导针对“四加强一提高”等方面内容作工作报告,随后督导工作组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调查及“三责联审”(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方法来具体实施督导工作。三是总结分析阶段。由督导工作组对被督导单位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综合报告,上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四是情况反馈。综合报告经区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被督导单位进行反馈。五是落实整改阶段。要求被督导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区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区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
通过开展联合督导工作,武进区干部监督工作和党内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得到更有效落实,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得到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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