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是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是维护农村稳定、管理农村事务和带领农民致富的中坚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村干部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实际的工作付出并不对等。为此,武进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主要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武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撑。
一、突破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
妥善解决广大离任村干部的生活保障,事关基层政权的发展稳固。近年来,各镇普遍加强了对离任村干部待遇问题的重视,也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但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财政吃紧等多方面因素,在离任村干部待遇上政策不一致、保障不到位。针对这一问题,武进区制定了《关于对离任村主要干部发放生活补助的意见》。一是拓宽受益面。将补助对象拓宽到建国以来,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等“三大员”职务累计满6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二是提高补助额。根据任职年限和担任职务,每月享受150元-6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
二、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现任村主要负责人积极性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乡政”与“村治”相分离的治理格局,村一级作为自治组织,承担了许多政府职能,而广大村干部却没有享受相应的待遇。为此,在落实好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统筹发放的基础上,武进区进一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主要负责人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对任职时间较长、工作业绩突出的村主要负责人,由区、镇财政出资发放生活津贴。其中,任村党组织书记20年以上,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村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以上或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综合荣誉2次以上,所在村党组织获得区级以上“红旗党组织”、“五好村党组织”等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或个人被区委、区政府授予“辛勤耕耘奖”的,参考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标准执行。
三、突破干部身份界限,拓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
村干部队伍相对封闭、没有流动的通道是导致队伍不稳、动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原因之一。为此,武进区着力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拓宽其发展空间。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村党组织书记,各镇党委优先推荐为乡科级副职后备干部。对进入后备干部并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选拔进入镇党政领导班子。今年,有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脱颖而出,走上副镇长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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