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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开发区:采取“135”工作法发展非公企业党员
发布日期:2010-04-26   浏览次数:  字号:〖
 

  金坛市开发区党工委针对当前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层次较低、中高层党员较少、老党员和流动党员较多等现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稳妥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需要,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工作新模式,制定了“一个目标、三个注重、五项制度”的“135”发展党员工作法,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结构有了较大改善,整体素质得到了有效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成为服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助力器。

  “一个目标”: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

  “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指导,科学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障机制,切实把思想素质好、懂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强、发展潜力大的中高层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优秀技工等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二是注重党员教育培训。着眼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期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坚持把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集中轮训和远程教育相结合、自主学习和重点培训相结合,切实深化教育培训实效。三是注重党员队伍结构。倾向于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生产一线职工及优秀女职工中发展党员,有效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调优队伍结构,激发组织活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项制度”:一是发展党员组织问责制。对推荐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或因审察不严而对组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追究介绍人和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二是发展党员推优推先制。通过工会、共青团、妇代会等群团组织推优推先等途径,把职工中的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三是发展党员双重考察制。对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相分离的职工,拟发展其入党时,对其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综合表现进行双重全面考察。四是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在确定发展对象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内外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优先发展测评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五是发展党员三步公示预审制。在确定建党积极分子、发展、转正三个阶段实行公示,在发展时进行预审,指派专人对拟批准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审查,在召开党员大会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开、公正、民主、择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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