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基层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更好地适应“两个转变”和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需要,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常州供电公司于近日出台了《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试行)》。
近年来,常州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四好”领导班子考核办法,开展年度考核评比,对各单位“四好”班子创建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此次出台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了基层单位党政职责,明确了支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两种基本的议事形式,在议事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在议事程序方面力求规范,在议事纪律方面力求严明,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公司基层单位普遍反映,规则的出台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使基层单位的工作有章可循,必将推动领导班子高效运转,形成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