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公安局党委制订出台《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创新理论武装工作载体、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和谐警民关系等四个方面,开展一系列学习、教育、实践和评比活动,努力实现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建促和谐目标。
一是创新形式,深入学习。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讨论活动,强化党员的精神信仰和价值取向;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通过召开主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形式,积极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
二是深化内涵,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完善市局机关部门与基层所队联系点制度,利用各类主题教育、业务指导、警民恳谈等活动,市局机关各部门每个月至少1次深入联系点开展指导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
三是强基固本,增强活力。首次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先锋工程”,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开展党建工作评先评优和创建党建示范点及党员示范岗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党务工作者自身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是深入倡廉,共建和谐。通过“读廉书、观廉片、写廉文、唱廉歌、听廉课、上廉网、做廉题”等活动,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大对勤廉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