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把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儒林镇多管齐下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一是规范党务公开对象。镇党委要求各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必须要依照党章和党内相关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将有关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客观地向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开,并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党务考核的范畴。
二是规范党务公开原则。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始终将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明确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坚持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开展党务公开,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对党组织工作、党员发展、党支部工作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困难党员慰问经费使用等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
四是规范党务公开程序。严把审核、公开、反馈等环节,即:公开内容必须在公开前由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公开后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反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公开的内容。
五是规范党务公开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儒林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镇党政领导党务公开蹲点指导督查制度,保障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的规范化。
六是规范党务公开考核。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进行批评教育,确保镇党务公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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