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村干部挂空名、领空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雕庄街道始终把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激活”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落实“一定三有”制度,着力解决村干部“有人干”的问题。一是定职责目标,落实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村干部任职前,根据各村实际,结合群众要求,提出任期内工作目标,经考核后兑现资金和奖励工资,通过建立干部三年任期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在任期间,街道村书记实行按月发放,月工资标准按照区人事劳动局核定标准发放经费由区政府全额拨款。年终根据全年考核目标任务补足差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其他村干部劳动报酬也根据考核进行发放,在经济上保证其享受合理待遇,使其“无后忧”,
落实干部选拔培养制度,着力解决村干部“能干事”的问题。一是立足“内选”。 通过“两推一选”的方式,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干部。二是选择“下派”。从街道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和学习培训上给予倾斜,从而进一步调动下派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活动,对到村任职大学生建立并实行结对培养机制,真正把他们当后备干部来培养,当优秀人才来服务,对其进行3-5年的渐进式梯次培养,为干部选任注入源头活水。
落实监督考核机制,着力解决村干部“干成事”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我街道形成了以教育为主,事前监督的原则,把监督贯穿于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形成集教育、管理、监督、自律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二是落实实绩考核制度。街道通过制定《2010年度村、机关部门目标管理奖考核办法》,对各村考核的目标分解成“经济发展”、“和谐发展”、“环境发展”三大类指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干部使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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