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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试行“八项制度”促组织工作创先争优
发布日期:2010-06-22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认真贯彻上级组织部门“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带头创先争优”会议精神,常州高新区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提高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有效举措,一方面对干部工作中已经成熟的工作方法以制度约束的形式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对干部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制度创新的形式进行探索。日前,已相继制定试行了《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和反馈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办法》、《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办法》、《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办法》等五项制度,近期还将制定出台《空缺职位预告办法》、《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法》等三项制度。在全面试行八项制度的过程中,常州高新区将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注重加强调研,对试行的制度进行不断的深化和完善,以点的突破带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推进组织工作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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