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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构建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孵化机制
发布日期:2010-09-06   浏览次数:  字号:〖
 

    戚墅堰区积极构建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孵化机制,帮助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壮大队伍、发挥作用和扩大影响,切实增强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将全区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分类并明确不同的主体负责孵化。第一类是党员人数10人以上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5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孵化。第二类是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由各街道党工委或区委直属党委负责孵化。第三类是联建、挂靠的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专门成立片区党组织,由相应的村、园区党组织负责孵化。

    突出差异服务。对第一类党组织,通过建立区领导联系点、实施党务工作者岗位津贴、创设党建工作特色等措施,促进党建工作品牌化;对第二类党组织,通过组织开展党内主题活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等措施,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对第三类党组织,通过加强与业主沟通、开展党的知识宣传教育、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措施,促进党建工作正常化。力争3年内实现全区70%以上的新经济社会组织有1名以上党员,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均有3名以上党员。

    注重动态调整。对不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降级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党组织升格管理,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全区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档进位,力争3年内每年升格率达20%以上。对孵化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视为“不达标”;对不能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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