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金坛市儒林镇纪委围绕党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后如何发挥监督作用这一课题,进行了初步探索,较好地实现了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意识。
健全组织,激发整体活力。该镇党委成立了镇党代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党代表监督工作。同时,镇各有关部门以及各行政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好党代表作用发挥“一次性”、代表权利行使“局限性”、代表作用缺乏“权威性”等问题,让镇党代表真正成为决策参与者、执行带头人、工作监督员。
推选代表,明确监督主体。按照镇党代表要有突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明显的区域性等要求,该镇在全面发挥全体党员监督作用和充分尊重党员意愿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吸收无职党代表加入。经过考察推选,25名乡镇党代表组成党建、工业、农业、社会事业、工程项目建设5个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相关领域和行业的监督。
制定制度,明确监督内容。先后制定了《关于党代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成立党代表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在镇村两级开展党代表参与决策活动的实施意见》、《党代表参与决策监督活动的实施细则》、《党代表列席党委、纪委会议工作细则》、《党代表参与特定问题调查实施细则》、《党代表询问、质询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镇党代表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范围内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内容是加强对镇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委、纪委行使权力的监督,尤其是突出对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灵活形式,明确监督手段。一是广泛参与。在镇党委、纪委研究讨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案件查处和组织人事等重大事项时,注重听取镇党代表建议或意见。二是询问和质询。镇党代表在实施监督工作遇到疑问和问题时,可随时向镇党委、纪委作出询问或质询。三是化解矛盾。由于儒林地处四市交界处,易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该镇党代表对现阶段矛盾多发的土地、环保等领域密切关注、积极介入,协助镇村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处理了少数村民扰乱儒林镇柚山村采石厂山宕开采问题,妥善处理了儒林镇湖头村土地纠纷事件,及时处理了儒林镇南社村滩田对外发包等问题,获得了基层群众的普遍赞同。
强化考核,确保监督效果。建立了镇党代表联系村民制度,确定每一名党代表联系村民户数不少于5户并登记造册。同时要求党代表依据“乡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流程图”,及时记录自身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结果向镇党代表所在选区党员群众反馈。镇党代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选区党员群众,对乡镇党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的予以谈话教育,直至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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