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戚墅堰区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探索推行了社会组织党建目标考核制度。
1、科学设定内容。坚持难易结合、重点突出、逐步完善,结合社会组织党组织实际,设定四大类9项指标。一是基础工作,主要考核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完成情况,设定基本制度健全、经费保障落实、党费收缴规范3项指标;二是组织活动,主要考核社会组织党组织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设定组织生活规范、主题活动常态、工作落实到位3项指标;三是作用发挥,主要考核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设定党员队伍稳定、企业业主支持、职工群众欢迎3项指标;四是创先争优,主要考核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成效,设定争创先进集体、争做优秀个人、争树党建品牌3项指标。
2、有效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社会党组织自行申报、街道党工委抽查考核、区委组织部年终总评的形式进行。每年年初,党员人数5名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自行向街道党工委申报参与考评,街道党工委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每年年中,街道党工委对参评单位党建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各项考评指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和指导。区委组织部、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定期到各单位了解情况,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参观学习,帮助参评单位提高工作水平。每年年底,区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对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目标考评指标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打分,并得出其考评总分。
3、强化结果运用。考评实施一票否决制,社会组织党组织存在党员、职工受到党纪处分、法律法规处罚的,职工出现群体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党群组织负责人出现2个月以上空缺等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其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资格。完善考评工作奖惩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考评对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年终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目标考评总分进行排名,按照总数10%左右的比例,确定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并推荐其党组织书记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对总分排名倒数3%左右的党组织,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加强责任落实,明确推进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