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坛市金城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全镇“三先一创”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切实加强村务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以阳光行政为切入点,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针对《村级财务纪律“十不准”》、《金城镇村级公有资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对32个村的财务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是2009年公有资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针对仍有9个村10个建设工程项目存在工程项目不招标或不进行审计就在村账上列支工程款的现象,镇纪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主动联系中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督促其整改。目前已有8个工程项目整改到位,通过审计,将工程造价从原来的184.3万元核减至162.2万元,为集体节约资金22.1万元。
二是以财务公开为结合点,强化会计内审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市纪委、市委农工办联合下发的《金坛市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农经、财政、审纪、纪监等部门,认真开展村、组财务会审工作,具体检查各单位有无超标准的补贴、有无出借集体资金,费用报销和原始凭证是否合规、合法,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年度收支有无虚估冒算,应收账款是否及时收回,有否存在损失浪费等情况。对财务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村书记沟通,做到即知即改;对一些历年遗留的问题,要求村制订计划逐项处理。通过内审,有针对、有重点地加强对村级财务运作情况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对财务制度的执行力,为全镇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做好保障。
三是以项目备案为联系点,强化重大事项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规定,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如所有公有资金投入工程建设项目和5000元以上大额费用支出等必须报镇纪委备案。据统计,今年在镇备案的公有资金投入工程建设项目计划68个,计划总投资4147万元。其中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个,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41个,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26个。现已实施工程招投标项目17个,总投资3087.82万元。其中,两个工程项目在市招标中心进行了竟标,总投资为2680万元。镇纪委会同村镇建设管理站、农经办,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的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加大对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严格实行问责制,强化层级监督,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不断规范村级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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