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授予戚墅堰公安分局潞城派出所副所长刘祖明“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刘祖明成为我市历史上首个获此殊荣的民警。 从警15年来,刘祖明扎根社区,紧密结合辖区外来民工多的实际,真心实意与民工交朋友,千方百计为民工办实事、解难事,以满腔热忱和实际行动赢得外来民工和广大群众的信任爱戴,构建了鱼水情深的和谐警民关系,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近年来,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十大爱民模范”、“江苏省十大爱民警察”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