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省委召开公推公选领导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这标志着我省第五次干部公选顺利完成。这次公选,是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受到了全省干部群众的关注和瞩目,也成为干部群众议论的焦点。
问:这次省委一次性拿出30个省管领导职位进行公推公选,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答:这次大规模公推公选,是省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人用人新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在,江苏已进入了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迫切需要一大批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领导骨干,迫切需要以更广的视野、在更大的范围、用更科学的机制选贤任能。去年底,中央颁布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今年6月,中组部又在江苏召开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座谈会,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江苏历来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敢为人先,创造的不少经验在全国推广。这次公推公选,体现了省委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省委专门成立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次工作的领导,多次听取工作进展的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了公推公选工作顺利进行。推动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大规模的公推公选,打破求全责备、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禁锢,扩大选人视野和用人民主,畅通不拘一格选人才、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渠道,更好地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革、热情支持改革、有效监督改革,不断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人才保证。
问:和我省以往历次公选相比,这次公推公选领导干部是如何进一步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
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这次公推公选,我们在吸纳既有经验的基础上,从形式到内容都有所创新和完善,以进一步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一是坚持全过程公开。自始至终坚持开放运作,做到凡是能够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组织报名,公开进行民主推荐,实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每一阶段的选拔情况和结果都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二是坚持全过程扩大民主。从程序设计到实践操作,都注重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考察等各个环节,民心民意都得以充分体现。先后组织了两轮22场民主推荐,有2000多人参加;在面试环节,除考官以外,还邀请了150名群众评委参与现场提问和打分;在差额考察中,拓宽征求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共发放征求意见表7000多份,个别听取了3100多人的意见。三是坚持全过程强化竞争。从报名到适岗评价、笔试、民主推荐,再到面试、考核考察、差额票决,实行逐轮积分、层层遴选。最初1519人通过资格审查,最终30人获得任用,竞争比例超过1:50,经过几轮民意的竞争、素质的竞争、能力的竞争,努力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最适合的岗位。四是坚持全过程加强监督。采取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公推公选工作的严密性、公正性。省纪委派员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出卷、阅卷、评分等环节都在封闭状态下运行,进出人员都实施安检,还采用电子屏蔽确保隔绝与外界的联系,严格做到该保密的环节滴水不漏;邀请新闻媒体现场见证公选主要环节,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问:中央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次公推公选中是如何体现“以德为先”的?
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所面临的任务、干部队伍的现状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都对干部“德”的表现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按照省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这次公推公选,我们十分注重对干部“德”的考察,并在有关程序设计、综合得分的配比中强化了这方面的要求。一是广泛听取群众对竞职者“德”的评价。在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环节,把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作风形象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适当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全面深入地考察了解。二是探索对竞职者“德”的考核进行具体化和量化。民主测评环节,尽可能将“德”的评价标准由抽象化变为具体化,机关职位有关“德”的测评要素分为政治态度、大局意识、思想品德、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子项,高校职位则分为政治素质、组织观念、师表形象、廉洁自律、责任落实等子项,干部群众对这些子项的测评情况,按一定的模式量化为百分制分值,计入对公选干部的总体评价。三是跟踪了解竞职者“德”的一贯表现。适岗评价环节,参与竞职者近5年考核等次、获奖励、受表彰等情况都被赋予相应分值;差额考察中,对29名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进行了延伸考察,到原工作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四是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关于竞职者“德”的问题。对考察谈话中以及群众署名信访中反映的线索比较具体的问题,考察组都进行了调查了解,同时委托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努力防止“带病上岗”。
问:干部公选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但有时也会出现“考得好的不一定干得好,干得好的不一定考得好”的现象,这次公推公选中是如何处理好“考”与“干”的关系的?
答:这次公推公选我们在方法程序的设计上,注意强化德才、能力和实绩导向,突出人岗相适原则,着力防止“唯分取人”、“考”与“干”脱节的问题,努力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一是新增设适岗评价环节,根据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领导岗位经历、专业背景、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对其与目标岗位的匹配度、适应性进行量化评分,并按一定权重比例带入到后续环节。二是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突出考查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笔试和面试命题坚持“一职一卷”,紧密围绕选拔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岗位实际,除了考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适度加大了案例题、实践题的份量,着重测试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案例和实践题的命题,也充分考虑公平公正要求,着重考查报考者运用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复杂矛盾的能力。这样一来,靠死记硬背、应试学习就不管用了,关键靠平时基本知识和领导经验的积累。三是加大考核考察的权重。公选中考察环节分值所占权重,以往是30%,这次提高到40%。综合运用我省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考察环节共设置11个程序,德才、能力、实绩在考察中都能得到有效反映。我们通过这些探索和尝试,有效避免了单纯凭考试成绩选人的弊端,实现了把最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领导人才选拔出来的目的,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干部既注重平时的学习积累、更注重在实干中提升能力素质。
问:这次公推公选产生的30名领导干部中,19名来自本单位,11名来自外单位,如何看待这一结果?
答:公推公选是一种重要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主旨在于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采取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实现“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促进各类人才公平竞争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而衡量公推公选工作成效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通过公推公选,能否把最优秀、最适合岗位要求的人才选拔出来,真正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适。这次公推公选产生的30名领导干部,都经过了严格的程序筛选,绝大多数同志原来就是后备干部,无论是出自本单位还是外单位,自身素质都比较过硬、群众认可度也比较高,他们的脱颖而出,不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而且具有较高的岗位“匹配度”。在这次公推公选中,省级机关有6个职位、省属高校有5个职位的最终人选来自外单位,其中有两名人选从高校进入机关,有3名人选来自基层,这也推进了干部跨系统、跨部门和上下交流。
问:这次公推公选,不仅选出了30名领导干部,同时也有一批优秀人才展露了才华,组织上如何加以关注?
答: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方式,有效拓宽了选人视野,不仅能够选出一批领导干部,还能够发现和储备一大批领导人才。在这项工作启动之初,省委领导就提出,要注意在这次公选全过程中发现优秀人才。实践中,每个环节都有一批人展示了他们的优秀素质,有的同志在某些方面还具有相当的优势。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各级组织继续对这些同志加以关注,凡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要按照后备干部动态调整的管理规定,适时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加以培养。对那些能力素质较强,因职数所限这次没有使用的,将进行重点培养,一旦有合适的岗位,可以随时补充到领导岗位上来。
问:干部公选在我省已经探索了10年,下一步如何改进和完善?
答:2000年以来,省委已经先后进行了五次大规模公开选拔和公推公选活动,每次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和突破。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各单位也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形成了改革创新的良好态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的要求,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探索:一是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今后,选拔机关中层干部,除特殊岗位外,普遍推行竞争竞争上岗;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比例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二是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规范化。近年来中央和省委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作出了不少制度规定,各地各单位在推进这项工作时,既要大胆改革探索,又要严格按章办事,特别是要严把资格条件关、规范方法程序,始终保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三是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科学化。这一次,我们在增设适岗评价环节、改进笔试面试内容、拓宽民主参与范围、实行组织考察量化评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后,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一些具体环节的分值测算、权重设计,以及提高民意表达的广泛性、有效性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探索和完善,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四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综合运用。注意总结推广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任、公推直选等不同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成功经验,把好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运用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