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常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6月6日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常州实际,现就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基本现代化”为主题,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快推动常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中建功立业,再铸辉煌。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总体目标,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要充分体现党员岗位特点,力求简洁可行、好记好评。
二、实施分类指导
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与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实施新一轮“强基工程”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实施“六大工程”为着力点,强化实践特色,分类指导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双带工程”。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双带工程”。着重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乡村学华西、农村干部学吴仁宝”活动,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定岗位职责,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扎实抓好村级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党员活动(服务)中心建设、大学生村干部“321”工程和农村党员干部“双提升”工程,通过党员“双带”、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和谐工程”。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在区、街道、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组织实施“和谐工程”。认真落实“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建设),积极增强社区党组织整合功能、承载功能、服务功能,完善共驻共建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开展“红旗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作用、党员示范楼院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创新工程”。企业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等核心竞争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创新工程”。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开展“四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四优”共产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创建活动的同时,积极推进与村、社区、非公企业“统筹共建”工作,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发挥党员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作用,大力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组织实施党员职工成才计划,通过开展党员立足岗位比奉献、创建科学发展示范非公有制企业、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等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示范工程”。机关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机关党建“两个走在前”的目标(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头,走在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的前头),组织实施“示范工程”。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打造服务品牌结合起来,与完善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机关“书香工程”建设、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机关党员进社区等形式,提高机关党员素质,提升形象,促进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满意工程”。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办人民满意学校、人民满意医院为目标,组织实施“满意工程”。围绕推进教育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设计载体,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示范岗、争当党员“师德标兵”、“医德标兵”、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诚信工程”。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提升自身发展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组织实施“诚信工程”。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双报双推”制度(在社会组织登记申报时,推动其建立党组织;年检年报时,推动已经建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以“公平正义、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倡导“公正执业、弘扬正气、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良好风尚,着力加强行业规范自律,提升社会公信力。
三、扎实有序推进
我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是:从2010年6月起,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有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思想发动。各级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层层搞好思想发动,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出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实践主题、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公开承诺。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明确承诺内容。做到“三承诺”,即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承诺内容注意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
(三)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四)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可以结合年度考核等工作统筹安排。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作为评估基层党组织、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2年“七一”前,在组织参加中央和省委专项表彰活动的同时,市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市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辖市区、机关各部门以及其它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委管理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辖市区、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注重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鼓励基层创新。要充分尊重基层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单位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大胆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创先争优内容。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充分汲取群众智慧,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加切合基层实际。
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定期研究解决问题。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把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以事业的新发展、工作的新进步来体现和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