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办发[2010]61号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市综合考核委员会确定的考核办法,决定于近期全面启动2010年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1.列入综合考核的各单项考核,从11月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单项考核职能部门统筹安排。
2.县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工作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方式
根据《关于做好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市级机关公务员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办发〔2010〕20号)文件规定,考核方式如下:
(一)辖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
1.实绩考核
科学发展考核评价,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市委《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常发〔2009〕14号)组织实施。
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按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实施。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全市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实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中央、省、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规定组织实施。
重点工程(工作)督查,由市重点工作督查办公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室,按市重点工程(工作)督查办法组织实施。
2.民主测评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为领导班子思想能力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工作)完成、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3.市领导测评
由市委组织部(市综合考核办)提请市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进行书面测评,测评内容同民主测评。
4.一票否决性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列为一票否决性考核,分别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和一票否决意见提供市综合考核办公室。
(二)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
1.年度目标和重点工程(工作)考核
由分管市领导结合分管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完成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工作)情况、班子运作情况、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综合考核办)统一组织。
2.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由市级机关党工委会同市机关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3.民主测评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思想能力建设、完成年度目标和重点工程(工作)、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
4.市领导测评
由市委组织部(市综合考核办)提请市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进行书面测评,测评要点同民主测评。
5. 一票否决性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人口计生列为所有市级机关部门一票否决性考核,安全生产列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一票否决性考核,分别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等单位组织考核或核实,结果和一票否决意见提供市综合考核办公室。
(三)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
由市委组织部按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四)县处级领导干部考核
由市委组织部按《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五)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布置,指导督促,由各市级机关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承担各单项考核的职能部门,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考核工作,提前通知相关被考核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坚持严谨规范、简便易行的考核原则,细化考核办法,加强对考核情况的综合分析,形成定量考核结果和定性评价意见,于2011年1月10日前提供市综合考核办公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和要求,避免影响被考核单位正常工作。
2.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好综合考核工作。要依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进行年度对照自评,形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概要以及分解项目完成落实情况,于2010年12月2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两种方式报送市综合考核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同时形成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3.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公务员,要分别对照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自评,形成述职述廉报告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市综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680627,联系人:李季航。
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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