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开幕。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林祥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幸作的关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陈为保、省地震局局长丁仁杰分别作的关于《江苏省公证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江苏省信息化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粮食局局长王元慧作的江苏省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作的《江苏省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尧平作的相关审查报告。
丁解民在报告中说,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劳动关系的维权维稳工作实现了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预期目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继续在全国保持前列。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依法规范用工成为主流,截至2010年末,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68%;劳动合同期限企稳趋长,就业稳定性明显增强,1-3年期限劳动合同占42.48%,3年以上期限占35.45%,“一年一签”现象大大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项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2%以上,工资水平逐年增长。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劳动者利益诉求难以有效落实到位、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时有发生、劳动纠纷协调难度明显加大、劳动行政执法力度较弱等问题亟待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维权维稳工作仍面临着新的挑战。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法律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争议仲裁力度,抓紧进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地方立法工作。
王元慧在报告中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和地方储备粮油体系建设,始终将其作为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突出在储备粮油落实、制度建设、设施改善、轮换监管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在市场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到2005年底,全省地方储备粮总规模扩大到50亿斤,2008年以来,新增地方食用油储备1.14亿斤,各市建立成品粮应急储备2.5亿斤,初步建成了涵盖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的省市县三级粮油储备体系,在调节省内粮食、稳定市场粮价、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建立地方粮油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支持政策,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监督管理,强化对地方粮油储备任务的督查考核,确保粮油市场供应,维持价格稳定。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全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赵龙、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副省长张卫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人民检察院、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