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明确,今后在设置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时,要给非公立医院发展留下足够空间,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办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郊区等医疗卫生资源薄弱区域办医疗机构。
意见指出,经省卫生厅、商务厅批准,境外资本可在我省以合资或合作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境外资本在我省举办医疗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将逐步取消。各地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疗机构的试点工作;鼓励境外资本在我省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院之间合理流动,公立医院应聘到非公立医院工作的,应按政策规定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应聘医务人员通过协商的方式,多渠道保障应聘人员退休待遇不降低等。
“这个政策非常好,让我们在大陆投资办医院更有信心,但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出台实施细则,比如如何保障人才合理流动。”据南京明基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才合理流动问题一直是困扰非公立医院发展的一大瓶颈。公立大医院的人事制度改革还未进行,许多退休后的专家仍是“单位人”,而不是社会人。前不久,明基医院聘请了4位三甲大医院退休的高级专家,可原单位就停发了他们部分待遇,他们看病的费用也不给报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流动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