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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等级调整为3类 收费标准从370元到400元
发布日期:2011-06-15   浏览次数:134  字号:〖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部门获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收费分类有了新调整。调整后,绝大部分幼儿园没有变化;少部分幼儿园将提高一个收费等级。

  据了解,今年下半学期,我省幼儿园收费将实行按类定级收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补偿成本,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核定。幼儿园分类等级由原来的五类,调整为三类,具体为省优质幼儿园、市优质幼儿园、合格园三种类型。

  按照通知精神,我市幼儿园分类等级相应作出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日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每生每月各类收费标准为:省优质幼儿园400元、市优质幼儿园370元、合格园330元。未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级评估认定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合格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执行。

  (二)全托夜宿的,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标准,在日托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20元。全托不夜宿的(提供三餐服务),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在日托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60元。

  (三)幼儿园举办的托儿班(小小班),保育教育费可在每生每月日托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30元。

  《通知》还规定:举办亲子班(2周岁半以下婴幼儿)的幼儿园,只能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开展活动,其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并报所在地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亲子班收费须单列,不可与保育教育费混淆,亲子班收费应由家长自理,不得向家长所在单位报销。各幼儿园不得强制幼儿参加亲子班并作为入园的前提条件,不得在正常办园时间开设亲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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