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省低保提标
年收入2500元以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从7月1日起,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将继续提高。提标后,苏州市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统一提高到500元/月,为全省最高;宿迁市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260元/月,农村提高到210元/月,这标志着江苏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在今年年初就提出,从2011年起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七年倍增”的第一年,我省的目标是让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10%,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者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全面小康,不仅不能落下困难群众,还应进一步向困难群体倾斜。因此,这项收入倍增计划,也包括全省181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此,江苏民政等部门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决定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完成脱贫任务,即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今年内全部脱贫。此次提标后,苏北农村低保标准将全部达到或超过每人每月210元,上述承诺已成为现实。
目前,江苏城乡低保标准已实现自然增长,城乡低保提标金额,是按照该地区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的比例确定。记者获悉,今后有条件的地区还将逐步实现城乡标准并轨,以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此外,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残疾人,我省还决定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目前,江苏正逐步完善物价补贴制度,当一个季度的CPI涨幅超过3%时,按当季度末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5%向低保对象发放补贴。发放方式,不再全省统一联动,改为各市自行联动,哪个市的指数达到了,就立即启动补贴机制。今年,全省一季度物价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