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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给行政事业单位加安全阀处置资产必须“进场交易”
发布日期:2011-09-01   浏览次数:102  字号:〖
 

  我省给行政事业单位加安全阀处置资产必须“进场交易”

  记者昨天从省产权交易所了解到,根据省财政厅日前下发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即日起,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再随意处置、转让资产,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处置,目前是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公开交易。这相当于给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00多亿元国有资产加了一道安全阀。

  进场公开交易有什么好处?“除了‘阳光化’、防止腐败,还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省产权交易所所长陈磊对记者说,江苏从2007年起就在全国率先尝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阳光处置,如今,新办法的实施将使这项工作真正走向正轨。

  记者了解到8月份刚发生的一桩交易:苏州工商局要处理一幢闲置办公楼, 600多平方米,经专业机构评估价值920万元,该资产在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后,通过电子网络竞价,经过72轮,最终以1840万元成交,增值100%。“这是产权交易市场发现投资者、发现价格功能的体现。”陈磊说。

  进场交易防止了我省国有资产在处置中流失。据初步统计,近三年来通过省产权交易所公开处置的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77项,实现处置变现收入1亿多元,均及时上缴到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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