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2025年6月24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工动态 >> 要闻导读 >> 内容
 
我国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发布日期:2011-09-16   浏览次数:98  字号:〖
 

  化学品污染物进入环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威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15日说,我国要强化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化学品环境管理是“十二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张力军要求,要严格环境准入,从2011年9月15日起,各级环保部门要停止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要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的企业,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将在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上受到制约。

  张力军强调,还要强化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要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相关企业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从其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管等各个环节,以及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废弃处置的全过程,依法依规对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他表示,环境保护部将加大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检查情况上报中央纪委处理。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26478045 当日访问量:405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