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标准 |
省市重点类 | 1 | 行政服务提升工程(配合) | 1.配合做好阳光政务平台“三全”、“四有”,重点做好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 2.重新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依法规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 3.配合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建设快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 3.配合做好固化、简化和优化行政审 |
省市重点类 | 2 | 公交优先工程(配合) | 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常州市市区出租汽车服务提升工作,积极引导出租汽车行业安全、规范、文明、优质服务,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整体水平。 |
部门重点类 | 3 |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
部门重点类 | 4 | 重新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 1.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规定,需要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2.因我市本轮机构改革行政机关名称变更和行政职能变化,需要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3.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上位法立、改、废,需要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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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重点类 | 5 | 全面规范市各行政机关各类行政执法职权 | 对市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行政检查职权进行全面规范,使行政执法行为符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 |
部门重点类 | 6 | 发挥辖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职能 | 畅通渠道,拓展案源,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数量,进一步发挥辖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
创新工作类 | 7 | 深化行政调解工作 | 推动、指导市各行政机关建立完善行政调解的各项制度和文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建设和谐社会。 |
共性目标类 | 8 |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 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长效化管理轨道,依靠制度管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
共性目标类 | 9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1.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 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 3.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4.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