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相关文件精神,市纠风办组织对12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统一进行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状况是一个部门或行业总体建设水平的外在表现和社会反映。此次接受评议的12个部门和行业为: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安监、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市、辖市(区)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及政务服务窗口等。
本次评议将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群众现场直评、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实例调查等形式,对各单位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情况、清正廉洁五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以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建立常抓不懈的纠风工作监督约束机制,为加快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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