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永红街道对今年新发展的21名预备党员,探索实行预备党员承诺考察制。
提诺。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表决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在大会上就贯彻执行党章、履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等方面向全体党员提出承诺事项,并递交书面承诺书。
审诺。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本人实际,是否切实可行。不符合要求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示诺。在预备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后,所在支部及时将其书面承诺在公示栏内进行7天的公示,并设立支部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党员、群众对承诺事项的监督。
述诺。预备党员除每季度向所在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外,还必须书面陈述承诺兑现情况,对没有及时完成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承诺的全面按时兑现。
评诺。支部每季度、半年和年终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预备党员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对1/3以内承诺事项未实现的,按照组织程序适当延长该同志的预备期限,对超过1/2以上承诺事项未实现的,按照组织程序取消该同志预备党员资格。承诺事项全部完成且受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可列入本级党组织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