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住房有哪些特点?3月13日,常州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联合发布了《常州人民生活·住房篇》。
据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对我市市区3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1年我市市区居民户均建筑面积93.8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34.7平方米,已超过人均30平方米的小康住房标准。从城镇居民家庭住房面积的结构看,户均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为0,在20-60平方米的占20.3%,在60-100平方米的占41%,在100平方米以上占38.7%。
抽样调查显示,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产权结构分布为:7%的家庭属于原有私房;17%的家庭拥有房改私房;72%的家庭住上了商品房;0.3%的家庭则为其他;另有1%和2.7%的家庭分别居住在租赁公房和租赁私房中。
住房建筑类型是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志。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居住在单元配套房的占94%,其中三居室和二居室成为单元房的主流,两者合计比例为85%;居住在普通楼房和平房的分别为3%、2.3%;另有0.7%的家庭居住在单栋住宅。
调查资料显示,我市市区99%的家庭使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使用管道天然气(煤气)的比例已达78.7%,普及率达到较高水平。数据显示,另有20%的居民家庭仍在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
随着我市居民家庭住房面积的增大,与之相配套的一些设备设施、卫生条件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数据显示,100%的居民家庭用上了独用自来水;有厕所浴室的家庭达到93.7%;使用互联网的家庭达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