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北京饭店等79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另有96人被授予“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49人被授予“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其中,江苏省有7个单位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6人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3人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奖总数位居全国第一。
江苏省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7个单位(苏锡常3个)是:苏州市旅游局、常州市旅游局、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灵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周恩来纪念馆、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徐州开元名都大酒店。
江苏省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6个个人(苏锡常2个)是:夏长江(南京青年旅行社溧水营业部导游员)、沈 波(龙城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王 渊(苏州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导游员)、徐 彬(南通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员)、王建刚(连云港连岛海上游艇俱乐部经理)、吴 军(江苏海外旅游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导游员)。
江苏省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3个个人(苏锡常1个)是:赵 军(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旅游服务部经理)、夏曙希(宜兴市旅游园林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 宁(泰州市旅游局局长、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表彰大会上,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吴云华、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等出席会议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据悉,本次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将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