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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7月1日起全国试行 江苏方案近日将公布
发布日期:2012-06-15   浏览次数:353  字号:〖
 

  昨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各地阶梯电价工作进展。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现已确定阶梯电价方案从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各地听证会参加人总体是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对于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又能够操作的合理意见,各地在最终实施方案中,将充分予以吸收:一是第一档电量标准适当提高,二是家庭人口差异问题予以考虑,三是季节性用电需求问题。

  此前,我省于5月11日召开了阶梯电价听证会,当时拿出的方案将家庭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低于204度部分,电价维持0.5283元的标准不变;第二档为月用电量在204度至348度之间部分,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348度部分,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另外,还增加了以年为周期的结算方法。而最终方案如何,省物价局表示已结合大家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调整,将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要求近日向社会公布。对于暂不能采纳的意见,也会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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