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1日起,我市“一户一表”的居民用电,将开始执行由省物价局制定的阶梯电价方案:用户月用电量在230度以内维持原电价不变;电量231—400度,阶梯部分每度加价0.05元;电量400度以上,阶梯部分每度加价0.3元。连日来,不少市民来电咨询,现在的电费该如何计算。不少人自以为会计算,其实,都算错了。一位学过高等数学的市民说,如果不仔细理解,他也不会算。
为此,记者采访了常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考虑到气候特点,居民夏、冬季用电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市的阶梯电价是按年为周期执行的。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12个月计算后,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也就是说,今年是7月1日起执行的,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阶梯电价电费计算方式:先峰谷、后阶梯。峰段为每日8:00-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实施阶梯电价后,仍实行双月抄表制度,居民用户每个抄表期间电费先按照第一档的现行的峰谷电价标准计算正常电费部分,再根据年累计电量计算阶梯加价部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年度累计电量未达到2760度,不执行阶梯加价,即按第一档价格计算;
年度累计用电量介于2760度和4800度之间,低于2760度的部分不加价,仍按照正常的峰谷电价执行,超过2760度的电量每度加价0.05元;
如年度累计用电量超过了4800度,先按照峰谷电价计算正常电费,介于2760度和4800度之间部分加价0.05元,超过4800度的电量每度加价0.3元。
例如,某用户年度抄表电量情况如下:
2月电费计算
从表中见,2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未达到2760度,不执行阶梯加价,用户按照峰谷电价标准计算电费,即按第一档的价格计算。2月计收电费=500×0.5583+700×0.3583=530元。
4月、6月电费计算
4月和6月电费计算方法与2月类同。
8月电费计算
到8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介于2760度和4800度之间,低于2760度的部分不加价,仍按正常的峰谷电价执行,超过2760度的电量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执行阶梯电价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
峰谷电费部分=500×0.5583+740×0.3583=544.3元。
阶梯加价部分=(3740-2760)×0.05=49元。
8月的计收电费=544.3+49=593.3元。
10月电费计算
10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4460度,处于阶梯电价的第二档电量,首先按峰谷电价计算正常电费,超过2760度的电量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执行阶梯电价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
峰谷电费部分=300×0.5583+420×0.3583=318元。
阶梯加价部分=720×0.05=36元。
10月的计收电费=318+36=354元。
12月电费计算
12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超过了4800度,先按峰谷电价计算正常电费,介于2760度和4800之间部分加价0.05元,超过4800度的电量每度加价0.3元。
峰谷电费部分=450×0.5583+650×0.3583=484.1元。
阶梯加价部分=(4800-4460)×0.05+(5560-4800)×0.3=245元。
12月的计收电费=484.1+245=729.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