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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撤迁12个公路收费站点 包括苏锡常区域的4个
发布日期:2012-07-09   浏览次数:392  字号:〖
 

  按照国家要求和省长办公会议精神,江苏省政府6日作出部署,对开放式公路同一主线间距不足50公里的12个收费站点予以撤除或迁移,并在7月15日8时停止收费。其中10个为“撤除”、2个为“迁移”。在撤除的10个收费站点中,包括撤除苏州、无锡、常州区域的4个站点。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撤销迁移部分公路收费站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本月15日8时起“撤除”的收费站点共有10个,分别是隶属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G312南京收费站、G312洛社收费站(含堰桥收费点)、G312西林收费点;隶属于无锡的沿江公路江阴收费站;隶属于苏州的苏沪机场路金鸡湖收费站;隶属于扬州的宁扬一级公路蒋王收费站;隶属于盐城的G204刘庄收费站、G204施庄收费站和S226新洋收费站;隶属于徐州的邳州运河大桥收费站。

  “迁移”的两个收费站,分别是隶属于泰州的靖江收费站(江平线)和隶属于徐州的G104徐韩段收费站。与此次12个收费站撤迁同时的,还有宁通公路十五里墩和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的收费降至10元,取消两站的5元代收费。

  撤迁的12个收费站分布在南京(1个)、常州(1个)、无锡(2个)、苏州(1个)、扬州(1个)、泰州(1个)、盐城(3个)、徐州(2个)这8个市,涉及9条普通公路。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表示,这些收费站均为2004年11月1日前批准设立的,但根据中央五部委办最近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必须按照50公里间距进行整改规范。

  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表示,按照依法清理、确保稳定原则,由各有关市、县政府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撤销收费站点各项事宜,省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齐心协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期全面停止收费、有效化解债务和妥善安置人员,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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