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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不得少于50个
发布日期:2012-09-13   浏览次数:118  字号:〖
 

  到底什么样的创业园才算是为大学生量身订做的?12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的规模、服务和功能,并强制规定:要成为省级的创业园,入驻企业不得少于50个。

  根据《通知》,省级大学生创业园要有发展规划以及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有专业化管理服务机构和专门的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功能完善;有相对集中的产、学、研一体化配套设施,并在一定区域内实行共享;有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并能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见习)、创业孵化、融资服务与法律援助等“一条龙”服务;有一定的孵化规模,入驻企业不少于50个,其中初始创业的大学生占50%以上,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合法经营、用工规范;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且地方政府扶持创业具有创新政策。

  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我们将适时引导成功的创业企业开辟产业化基地,对孵化不成功、违规经营或享受基地孵化扶持政策超过一定期限的创业企业,将根据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及时劝其退出创业园,以确保更多大学生创业者享受创业孵化扶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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