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成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城市之一,包括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文化产业,正是增值税的重点应税范围。市委宣传部、市创意产业基地管委会、市创意产业协会上星期在创意产业园区联合主办“营改增”政策解读培训。
培训邀请我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金戈、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壮新和科员张鹏,作详细的政策解读。他们详细介绍了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范围、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增值税优惠政策、服务出口相关政策、“营改增”税收征管衔接事项等具体政策内容和操作步骤。
我市创意产业基地企业代表和创意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单位近100人与会。
据了解,“营改增”后,一般来说文化创意企业纳税总额比原来总体税负不增加或有所下降,有利于原本规模较小的企业做大做强,并间接造福下游多个行业。增值税以年销售额500万元为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我市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文化创意类企业税率直接从5%降至3%;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元的文化创意类企业虽然税率从5%增至6%,但在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可以抵扣部分进项税额,避免重复征税,纳税总额还是会有下降。对于少数“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企业,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关注,出台扶持政策,为企业顺利过渡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