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2012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调整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草案;通过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有关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建议,要进一步理顺水利管理体制,加大水利投入力度,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的组织实施。要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律的宣传力度,着力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三方机制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争议仲裁力度。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常抓不懈,突出解决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动环保法制建设。要统筹教育规划,调整学校布局,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的内涵质量;关爱“流动儿童”,办好“蓝天学校”,进一步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今年1至9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2.7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66.86%,同比增长9.0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9.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5.52%,同比增长21.28%。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6.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7.03%,同比增长17.31%。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立委托,副主任俞志平等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孙永明、杨建、邵明和党组成员姜洪鲁及秘书长周建伟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和副市长方国强、史志军,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屹及市检察院、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p#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12年10月23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效华同志为常州市监察局局长。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2年10月23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盛光华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陶麟、张焕耀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居良勤、邵南平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和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的决定
(2012年10月23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2012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调整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及政策性增支和其他必要的增支因素,会议经过审议,决定调减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5000万元,追加政策性支出6780万元、省级转移支付支出5621万元,决定批准本级政府债券支出预算13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