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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苏州南通将先行试点
发布日期:2012-10-31   浏览次数:107  字号:〖
 

  继温州金融改革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后,江苏也有两座城市有望步其后尘,对个人资本出海放行。昨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陶为群在第三季度金融通气会上透露,江苏正在向国务院上报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改革试点方案,初步确定苏州、南通两市先行先试。

  按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中国居民每人每年换汇额度最多5万美元,且个人不允许境外直接投资。实际情况是,苏州、南通很多个人都在海外办厂,南通市民李先生在海外办了一家床上用品企业,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管理,李先生一家在海外积累的大量外汇却不能名正言顺地回流国内,因为他们这笔资金很难说得清是合法收入还是非法收入。

  据业内人士透露,苏州、南通两地民营经济发达,民间一直有海外投资实业的需求,个人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外汇并在境外进行投资的行为在这两地一直存在,关键是如何将钱移出去,每个投资者都有几套曲折的办法。民营企业负责人通过个人渠道购得外汇后,一般通过地下钱庄把钱转移至香港,然后再经香港代理公司将钱汇到投资地。当然,100万美元汇到国外,代理公司收取手续费后,一般就“缩水”到了90万美元,同时带来的资本转移风险也不容小视。

  据了解,江苏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方案与温州做法类似,但对民间人士到国外购置房产或是炒期货等非实业投资行为进行限制,主要是考虑海外投资资金合法性,防止有人借此机会将非法收入转移国外,出现资本空洞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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